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9-055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
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6月17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授予日:2019年6月24日
(三)授予数量:500.00万份
(四)授予人数:96人
(五)行权价格:6.97元/份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李力 副总经理 15.1524 3.03% 0.03%
王戈 副总经理 15.1524 3.03% 0.03%
余勇 副总经理 15.1524 3.03% 0.03%
张海燕 副总经理 15.1524 3.03% 0.03%
朱铭 副总经理 15.1524 3.03% 0.03%
高万成 副总经理 15.1524 3.03% 0.03%
周军民 技术总监 15.1524 3.03% 0.0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393.9332 78.79% 0.66%
干员工(89人)
合计(96人) 500.0000 100.00% 0.8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激励计划的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等待期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2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股票期权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期 10%;
股票期权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期 2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若上市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分数段 95~100分 90~95分 85~90分 85分以下
(含95分) (含90分) (含85分)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8 0.5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或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四、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佳讯JLC2
(二)期权代码:036365
(三)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年7月3日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