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8-10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及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翊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佳讯飞鸿”)于2018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翊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7,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12月31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12月31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18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王翊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王翊女士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7,53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王翊女士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且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上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翊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
大宗交易 2018-11-14 5.15 4,230,000 0.71
王翊
大宗交易 2018-11-14 5.14 3,300,000 0.55
合计 —— —— —— 7,530,00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无限售
王翊 条件股47,072,000 7.91 39,542,000 6.65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翊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交易中,北京中海丰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海丰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王翊女士330万股。中海丰润承诺自完成受让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受让的股份。
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菁先生和郑贵祥先生(以上合称“出让方”)分别与中海丰润签署了《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及《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海丰润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林菁和郑贵祥持有的佳讯飞鸿股票无限售流通股3,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数的6.22%),每股转让价格为5.61元。中海丰润承
诺不谋求对佳讯飞鸿的控制权,持股数量不超过林菁先生在佳讯飞鸿的持股数量;中海丰润承诺自完成受让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受让的股份,并且不排除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买入、大宗交易受让等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正在办理股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完成后,中海丰润将总计持有公司4,030万股(占公司总股数的6.77%),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三、备查文件
1、王翊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