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8-092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
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王翊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
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翊
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
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在减持计划期间,王翊女士已按预披露的减
持股份计划实施了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截至2018年9月26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王翊
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竞价交易 2018-5-10 8.172 930,000 0.16
竞价交易 2018-7-11 6.158 200,000 0.03
王翊
竞价交易 2018-7-12 6.194 4,040,000 0.68
竞价交易 2018-8-28 6.279 300,000 0.05
合计 —— —— —— 5,470,000 0.9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
王翊 52,542,000 8.83 47,072,000 7.91
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翊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王翊女士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3、王翊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股东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2018年9月2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翊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翊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翊女士持有公司47,07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1%。
3、王翊女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公司自上市以来,经营情况稳定,各项业务均按照董事会既定战略稳步推进。为了更好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把握技术变革趋势,促进公司实现快速发展,王翊女士通过股票质押的方式筹措资金,前瞻性的投资了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虽然王翊女士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但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减缓个人股票质押的短期还款压力,合理控制个人的自身负债率,王翊女士可能会择机减持部分公司股份,降低自身负债率,降低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从而更好地全身心地投入到公司经营的各项工作中,更好地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王翊女士本次拟减持共计不超过7,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王翊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5、减持期间: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12月31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12月31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约定,王翊女士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翊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王翊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2、王翊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因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原因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并督促王翊女士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王翊女士实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王翊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王翊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