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
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拥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上半年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21 年上半年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
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吴俊、潘明、刘福州、刘丰磊、周新红、张一哲、马学云 7 名激励对象
已离职,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 7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
条件,现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75,82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5,990,133 股变更为 665,814,309 股。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16,416.23 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8,539.64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6,615.59
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 198,729.33 万元。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 665,814,309 股为基数,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4,660.70 万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 7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吴俊、潘明、刘福州、刘丰磊、周新红、张一哲、马学云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75,824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
件股份减少 175,824 股,公司总股本由 665,990,133 股变更 665,814,309 股。
公司对应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了变更,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了相应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599.0133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581.4309万
元。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6599.0133 万股,均 公司股份总数为 66581.4309 万股,均
为人民币普通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拟对 7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吴俊、潘明、刘福州、刘丰磊、周新红、张
一哲、马学云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75,824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175,824 股,公司总股本由665,990,133 股变更为 665,814,309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人民币66,599.0133 万元,减少为人民币 66,581.4309 万元。现拟授权公司行政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务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提请召开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