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易华录 证券代码: 300212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6,345,210股
2、发行价格:30.59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73.90元
4、募集资金净额:497,475,119.93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16,345,21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市首日),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1年6月10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易华录 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 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中泰证券、保荐人、保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所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验资机构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创业板发行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本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交所
证券代码 300212
法定代表人 林拥军
证券简称 易华录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110000802085421K
代码
成立日期 2001年04月30日
注册资本 64,978.77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1号楼1001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3
联系电话 010-52281160
传真 010-52281188
官方网址 www.ehualu.com
电子邮箱 zhengquan@ehualu.com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
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数据处理;软件服务;智慧城市、智能交通
项目咨询、规划、设计;交通智能化工程及产品研发;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交通智能化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自行开发
经营范围 的产品、通讯设备;承接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通讯工
程、智能楼宇及数据中心计算机系统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
计、维护;产品设计;生产存储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年3月12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并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5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本次发行对象予以调整,同时调整了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及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6月5日,发行人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有关议案。
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鉴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2020年6月12日施行,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调整。
2020年8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对本次发行对象予以调整,同时由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
2020年9月11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对本次发行对象予以调整。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批复过程
2020年9月23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3月24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21年5月18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
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1年5月2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265号),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21年5月19日,中泰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263号),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16,345,210股共筹得人民币499,999,973.90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524,853.97元(不含税),净筹得人民币
497,475,119.93 元 , 其 中 :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6,345,210 元 , 余 额 人 民 币
481,129,909.93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发行对象为华录资本,华录资本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6,345,210 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初始价格为36.87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后,本次发行前,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41,489,809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541,489,809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由36.87元/股调整至30.59元/股。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2,524,853.97元(不含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97,475,119.93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2021年5月2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1195)。华录资本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翟智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7710931643F
成立日期 2003年 08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65 号院 1 号楼 13 层 1308、1309室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从事产权经
纪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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