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0-157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星期四)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
公司十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拥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含 19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21 年第一期拟发行 3 亿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北京尚易德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控制损失,降低投资风险,易华录拟采取吸收合并方式对子公司北京尚易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易德”)进行压减。吸收合并完成后,易华录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权结构保持不变,尚易德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易华录承继。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欧阳海峰、王世虎、戴仲鸿、张琦 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北京易
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 4 名激励
对象已不符合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条件,现拟对上述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42,847 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649,787,770 股减少为 649,644,923 股。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9 年修订)》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 4 名已离职激励对
象欧阳海峰、王世虎、戴仲鸿、张琦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42,847 股限制性股票
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对应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了变更,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978.777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964.4923 万元。
第二十 公司股份总数为 64978.7770万股,均为人 公司股份总数为 64964.4923万股,均为人
条 民币普通股。 民币普通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审议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拟对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欧阳海峰、王世虎、戴仲鸿、张琦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 142,847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
人民币 64978.7770 万元,减少为人民币 64964.4923 万元。现拟授权公司行政部
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林拥军先生、杨新臣先生、徐忠华先生及王艳女士,公司总裁林拥军先生提名高辉女士,公司董事会提名颜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吕本富先生、吴晶妹女士、李尚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
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对 39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 651,655 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九、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提请召开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