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0-152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山东安丘城市数据湖项目运营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丘市政府和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拟合作投资建设安丘青云数据湖产业园项目,以城市数据湖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当前大数据领域相关政策精神,为安丘市引入大数据产业,推动城市发展和产业转型。据此,安丘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易华录将共同成立潍坊青云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 30,000 万元,其中,易华录拟出资 14,7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安丘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3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1%。本次易华录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出资。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丘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4MA3RYDUB9B
法定代表人:韩华新
注册资本:24,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 年 04 月 30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经济开发区云湖路青云湖景区内
经营范围:招商、开发、建设、管理、运营:文化、旅游、康养产业;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园区管理服务,植物园管理服务,市外人工景区管理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森林公园管理,休闲观光活动,正餐服务,快餐服务,旅游饭店,经济型连锁酒店,民宿服务,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文艺创作与表演,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销售(含网上销售):食品、饮料,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农副产品、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等,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手方实际控制人:
安丘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丘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三)交易对手方失信情况
安丘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投资方拟以自有资金向项目公司出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潍坊青云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经营范围:数据湖基础设施服务、数据运营服务、园区运营管理服务(暂定经营范围,以项目公司工商注册为准)。
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全部投资方拟投资规模及预计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投资规模(万元) 持股比例
安丘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300.00 5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4,700.00 49%
总计 30,000.00 100%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
安丘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 15,300 万元;易华录拟出资14,700 万元。
(二)公司治理
项目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项目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做出股东会职权中的所有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易华录有权提名 2 名
董事,安丘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提名 2 名董事,另设职工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的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公司不设监事会,设 2 名监事,由易华录和安丘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提名 1 人。
项目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易华录提名,经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设财务总监和财务副总监各 1 名,经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公司组建后,将以项目公司的服务能力及湖内的海量数据为基础,开展基础设施服务和数据运营服务,并负责园区整体运营。通过建设和经营,将安丘数据湖发展成为立足安丘市、面向胶东经济圈、辐射山东省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和综合性的大数据服务平台。项目公司的设立将进一步拓展易华录在山东省及华东地区的数据湖布局,助力公司数据湖战略实施推进。
(二)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
由于项目公司未来将汇集大量政府数据,将涉及数据资产的管理和使用,鉴于目前数据确权及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健全,未来或将存在一定政策风险。
2、运营风险
未来项目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或因某些因素造成运营成本超出预期,导致预期收益无法如期实现。
3、经营管理风险
项目公司成立初期,各项管理制度均不完善,人员分工管理、资源调配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问题。
4、融资风险
项目公司成立后,或将采取融资方式开展项目建设,由于项目投资金额较高、规模较大,可能存在融资不到位导致项目进度滞后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公司的设立将进一步拓展易华录城市数据湖布局,并能够与易华录已布局于山东省境内及华东区域数据湖形成强协同效应,对易华录数据湖战略的实施推进具有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