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8-053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5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2、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5,505,1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75,505,15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50,606,18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18年6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顺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29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2 08*****925 宁波华易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 01*****238 林拥军
4 00*****038 廖芙秀
5 01*****113 甄爱武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21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公积金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本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479,197 18.77% 14,095,839 84,575,036 18.77%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5,025,960 81.23% 61,005,192 366,031,152 81.23%
股份总数 375,505,157 100.00% 75,101,031 450,606,188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新股本450,606,188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4463元。
2、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九、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中心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
咨询电话:010-52281160
传真电话:010-52281188
咨询联系人:颜芳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