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8-014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标的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13.86元/股;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
向164名激励对象授予5,916,579股。授予过程中,因20名激励对象自动放弃
认购,公司实际向144名激励对象授予5,719,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本计划拟授 占公司股本
号 姓名 职务 人数 数量(股) 予限制性股票 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1 赵新勇 董事、副总裁 1 57,000 0.77% 0.02%
2 高辉 副总裁、财务总监 1 57,000 0.77% 0.02%
3 颜芳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 55,000 0.74% 0.01%
4 核心技术人员 40 1,290,000 17.44% 0.35%
5 核心业务人员 77 3,186,000 43.08% 0.86%
6 中层管理人员 24 1,074,000 14.52% 0.29%
合计 144 5,719,000 77.33% 1.55%
注: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颜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同时原副总裁陈相奉届满离任,但仍在公司任职,据此对上述激励对象职位属性进行了相应调整。
3、解除限售安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为锁定期。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
期解除限售。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制性股票数量的
比例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锁期 至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4%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锁期 至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3%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锁期 至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3%
日当日止
4、解除限售考核指标
(1)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18-2020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
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1)以2016年为基数,2018年合并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于22%,且
第一个解锁期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2018年公司经济增加值(EVA)达到华录集团下达的考核目标,
且△EVA大于0;
(3)2018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8%,且不低于对标企
业50分位值
(1)以2016年为基数,2019年合并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于22%,且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2019年公司经济增加值(EVA)达到华录集团下达的考核目标,
第二个解锁期
且△EVA大于0;
(3)2019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9%,且不低于对标企
业50分位值
(1)以2016年为基数,2020年合并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于22%,且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2020年公司经济增加值(EVA)达到华录集团下达的考核目标,
第三个解锁期
且△EVA大于0;
(3)2020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10%,且不低于对标
企业50分位值
注:(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2)利润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利润作为计算依据;(3)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和对应的利润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当年净资产和利润增加额的计算;(4)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按照上表标准执行。
解锁期内,若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当年不予解锁,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解锁日市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中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其中A/B/C为考核合格档,D为考核不合格
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股权激励考核对象。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等级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1.0 0.7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若激励对象在该解锁日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D),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锁额度,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解锁日市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若激励对象在该解锁日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C,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当期未解锁额度以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解锁日市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本次授予过程中,因陈文胜、邵毅、赵鹏、赵强、郑汉勋、毛定军、王春红、陈巍、杨小龙、宋延、郑庆礼、王瑞津、林军、李培旺、徐立峰、朱弘戈、马威、梁冠华、范立中、吴临春共计20名激励对象自动放弃认购,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164 名调整为 144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916,579股调整为5,719,000股。除放弃认购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2017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与公司网站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2月9日出具致同验字(2018)
第110ZC0048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8年2月7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
收资本(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情况如下: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2月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144名股东认缴股款
人民币柒仟玖佰零壹万零陆佰贰拾叁元贰分(大写)(已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54,716.98元),其中:股本5,719,000.00元,资本公积73,291,623.02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9,786,157.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69,786,157.00元,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5年9月16日出具中天运[2015]验字第9004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2月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75,505,157.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75,505,157.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2月29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
年2月28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限 本次变动后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