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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12 深市 易华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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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05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7-064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2018年12月31日前完工。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本项目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或“乙方”)于2017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重大工程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公司成为“河北省公安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的中标单位。近日公司与河北省公安厅(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河北省公安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合同文件》,合同价款为35,898.89万元。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甲方:河北省公安厅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76号

     2、履约能力分析

     河北省2016年全省生产总值突破3万亿元、增长6.8%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0.8亿元、增长7.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

     本次招标人河北省公安厅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3、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在本次交易之前,公司未与甲方发生过购销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

    2、工程范围:河北省公安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含网络基础设施、“路防工程”信息资源库、警务站科技装备、电子监控系统、应用系统、社会化服务系统、交通管控系统、北戴河暑期安保项目等,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3、完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前完工。项目具体单位与乙方就具体项目

详细约定具体开工、完工期限。

    4、验收标准:依据招标文件、项目深化设计方案要求、其他双方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以甲方组织或委托的项目验收组评审合格为验收通过。

    5、付款方式:所有工程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首期由各项目单位按不超过各项目工程总额的60%预付;中间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具体由各项目单位与乙方在子项目合同中约定;各项目单位支付至各项目工程总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甲方组织初审和政府相关部门评审,按最终评审结果支付至工程总额的95%;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时间及中期支付比例以子项目合同约定为准。质保期为三年。

    6、验收方式:

    (1)甲方组织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并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

甲方将严格按照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验收依据:双方签署的工程实施合同。

    (3)验收:即完工验收。所供设备及配件全部到齐(甲方认可的不具备施工条件的甩项验收设备及配件除外)、安装调试完毕后经30日试运行,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对设备的品牌、配置、主要技术指标等进行核实、鉴定,逐项检查是否合格,由双方对整个系统进行全面验收。甩项验收部分在具备验收条件后另行组织验收,不影响对整个系统的全面验收。

    完工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验收以具体项目验收合格为准,若任何一个具体项目验收不通过,视为整体验收不合格。

    7、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双方因本合同、子合同及相关事项发生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是公司2017年在京津冀地区首个规模过亿的智能交通项目,同时也是2012年公司签订的河北框架协议首个落地项目,标志着公司在河北市场业务的全面启动,对公司未来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上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该项目集成各种平台系统、技术手段和信息资源系统,在河北省境内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立体防控体系,加强当地的现代警务管理,有利于公司深入挖掘客户需求,精细化和定制化服务,扩大在河北市场的影响力。

    3、该项目的实施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河北省公安厅形成业务依赖。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合同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承诺将及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河北省公安机关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