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4-049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东莞市东城区智慧城市智能中心建设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东莞市东城区智慧城市建设,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
2014年7月3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公
司”)与东莞市东城区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东城区智慧城市智能
中心建设意向书》,决定在东城区投资建设智慧城市智能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
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处于广州至深圳经济走
廊中间,是广东省第三大人口城市。2013年东莞国民生产总值(GDP)5490.02
亿元,比上年增长9.8%;税收总额1085.36亿元,比上年增长15.6%;财政总收
入996.09亿元,增长15.5%。
东城是广东省东莞市主城区四个区之一,地理位置优越。辖区面积约110
平方公里,总人口近50万。区内道路纵横交错,交通网络四通八达,是东莞城
镇圈中最具实力和活力的聚富宝地、创业热土、宜居城市之一。2014年东城区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1%,达到357亿元;各项税收
增长10%,达到79亿元;财政收入增长12.8%,达到22.8亿元。
因此,甲方东莞市东城区办事处未来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本意向书的
履行。本次交易对方东莞市东城区办事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拟在东城区建设智慧城市智能中心,智慧城市智能中心是集城市管理、
公众体验、公共服务、产业集聚于一体的智能中心,具体设置行政服务大厅、智
慧东城公众体验中心,城市指挥调度中心,城市运营服务中心、城市数据中心等
城市智能基础设施。
2、甲方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投资提供优惠的政策和
优质的服务。
3、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意向,不应视为甲方对某具体项目发出的要约或承
诺。乙方在符合程序条件下取得实施资格后,双方应进一步洽谈并签订正式合同,
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三、预计投资规模和方式
项目总投资规模约人民币3亿元,以BOT或BT形式建设。
四、意向书对公司的影响
1、东莞市东城区是目前为数不多的区域面积较小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之一,
若意向书中的项目能够正常实施,结合更多的公众服务和体验功能,将会更好地
展示智慧城市建设和应用成果。
2、意向书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任何影响,公司业务不因履行该
意向而对东莞市东城区产生依赖。
五、意向书履行的风险提示
1、意向书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本次签署的《东城区智慧城市智能中心建设意向书》仅作为推进本次投
资建设的框架性、意向性文件,尚未形成具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的项目内
容、资金安排、实施进度、优惠政策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因
此上述事项均具有不确定性。
3、项目拟采用BT/BOT模式建设,存在一般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
技术难度高、协调关系复杂以及公共性等特点,必然决定了项目自立项、建设等
一系列过程中都具有风险。同时BT/BOT项目由于前期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项
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资金无法按时到位及按期回款的风险。
4、在意向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意
向的履行,存在由于项目内容调整导致意向书中的项目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执行的
可能性。
5、双方约定的项目总规模约3亿元并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营业收入,具体
情况将在后续合同中另行确认。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可根据建设实际情况经双方
协商进行增减,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项目总体金额和建设内容调整的可能性。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
况及项目金额的大小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公告。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市东城区办事处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城区智慧城市
智能中心建设意向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