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957.7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964,563.03 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396,456.3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32,705,635.20 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28,918,252.54 元),公司合并报表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54,478,889.09 元【其中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余额为 51,762,343.44 元,资本公积金(其他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2,716,545.65 元】。
经董事会决议,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数,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已超过 30%,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考虑,与公司的经营规划、未来的发展规划相匹配,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