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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通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4

亿通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亿通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21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
反映,并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35 名激励对象 33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和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
映,并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4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和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0,267.5973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4 元(含税)。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实施权益分配。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30,335.9723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9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2,730,237.51 元
(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结合前述调整事由,2021 年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按如下方式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
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5.986-0.009=5.977元/股。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7.00-0.014-0.009=6.977 元/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 2021 年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就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 2021 年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5.986 元/股调整为 5.977 元/股,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 元/股调整为 6.977 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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