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4月3日以书面送达、电
子邮件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振洪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对象:公司全体董事。
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以及公司治理、独立董事等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杨金才先生、惠彦先生、周俊先生已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6,944.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89%;实现营业利润为377.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96%;实现利润总额为445.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4%;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65.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18)第2300号)。
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详见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8年度审计总费用为人民币42.40万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7票 ,反对: 0票 ,弃权: 0 票,获得全票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2017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日常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 同意: 7票 ,反对: 0票 ,弃权: 0 票,获得全票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7年度,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6,638.4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65,663.84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0,313,218.46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7,368,582.94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截止2017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30,267.597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5,133,798.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2017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讨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7票 ,反对: 0票 ,弃权: 0 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审议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以下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总额人民币5.7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授信额度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壹亿元。
(2)向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捌仟万元。
(3)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捌仟万元。
(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陆仟万元。
(5)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
(6)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
(7)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
(8)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
(9)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
上述有关申请授信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公司董事长基本薪酬36万元/年(税前),内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按所任岗位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其中关联董事王振洪、陈小星、王桂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6万元/年(税前)。
其中关联董事王宝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3)独立董事分别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8.4万元/年(税前)。
其中关联董事杨金才、惠彦、周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年终绩效奖励部分组成。绩效部分具体根据在完成公司2018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前提下,结合各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管理效率等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评定,公司根据经营业绩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终考核与奖励。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
(1)总经理基本薪酬按22万元/年,按照月度发放。
(2)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18万元/年,按照月度发放。
(3)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其所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利润目标达成情况评定后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次年发放。
上述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其中关联董事王振洪、陈小星、王桂珍回避该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研发项目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