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6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常熟市三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智能化控制系统(东南段)建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承包人(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近
日与发包人及使用人常熟市交通运输局、常熟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发包人”或“使
用人”)签订了关于《常熟市三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智能化控制系统(东南段)建设
及营运保障服务租赁ZNH-1标段的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本合同
暂定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9,200,000.00元(大写:伍仟玖佰贰拾万元整)。现将合同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涵盖建设期及营运保障期,项目建设工期为224日历天(建设期间分阶段
专项验收投入营运);项目营运服务保障期自建设项目整体完成验收,投入营运开始
起8年。
3、合同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 存在因项目发包人前期工作(如土建、设计、设备选型等)不能按时完成、
预付款支付、工程施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环节因素影响带来的合同履行风险。
(2)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因违约、设计方案变更、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终
止、停工、工期滞后等风险。
(3) 本工程项目具有工程实施过程复杂、涉及环节较多等特点,公司存在因其
他合作单位(如供应商、设计单位等)交期或工期延误以及其他外部因素而导致延误
工期的风险。
(4) 本项目收款时间为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运行起8年,故本合同存在因收
款周期较长在应收账款方面可能会出现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5) 合同中已就违约、责任和风险分担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
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6) 项目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后投入运营期间,承包人应对项目提供维护服务,
在合同履行中存在未及时修复系统故障而遭到发包人及使用人扣款的风险。
4、其他风险:
(1) 本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付款、工程进度、结算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
险。
(2) 在履行本合同中公司需要垫付一定的资金,公司可能存在由于筹措资金的
困难而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风险。
(3) 本合同存在因公司违反合同条款、不能按时完工支付违约赔偿金的风险。
5、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本合同如按时履行完成将对公司
2014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在此提醒:工程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以及其他不可预见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常熟市交通运输局基本情况如下:
1、法定代表人: 王建国(机关法人);
2、法定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阜湖路51号;
3、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本公司与常熟市交通运输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常熟市公安局基本情况如下:
1、法定代表人:吴军(机关法人);
2、法定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青墩塘路100号;
3、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本公司与常熟市公安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说明:本合同所指的发包人主要是常熟市交通运输局,其中涉及管理、运行考核
的相关内容由常熟市公安局具体实施,项目系统由常熟市公安局使用。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常熟市交通运输局和常熟市公安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购销关系。
(四)履约能力分析
本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按季拨款支付。合同当事人在履约能力、信用状
况及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较小。
三、本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常熟市三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智能化控制系统(东南段)建设及营
运保障服务租赁ZNH-1标段。
2、工程地点: 常熟市三环路东南段。
3、工程内容: 新建交叉口和匝道的交通信号与电子警察、新建交通信息采集设
施、新建交通诱导设施、新建道路交通监视设施、新建车辆智能监测设施、新建高清
测速设施、建设智能交通视频分析系统、配套的管道、龙门架、供电、通信系统等的
建设和营运服务保障。
(二)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涵盖建设期及营运保障期,项目建设工期为224天(建设期间分阶段专项验
收投入营运);项目营运服务保障期自建设项目整体完成验收,投入营运开始起8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运营服务期满,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业务的合作期。)
(三)合同签署时间:2014年7月14日
(四)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
单位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金额与支付:
1、本合同金额: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暂定总金额约为:59,200,000.00元人
民币(大写:伍仟玖佰贰拾万元整),最终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在项目具体实施中本合同总金额可能存在因发包人的工程建设估算造价(发包人
暂定估算造价约4000万元)的增减而变动,但年租赁综合回报率为18.5%保持不变。
2、合同价格的支付:由承包人全额投入本项目建设及后期营运保障服务资金,由
常熟市公安局承租使用,系统运营保障期为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