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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有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4

*ST有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ST有树      公告编号:2023-04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44),持股 3%以上股东肖四清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将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事项作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内容;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在长沙市开福区通泰
街街道万达写字楼 C2 座 2610 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4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为 36,900,0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22,107,330 股(下同)的 8.741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 36,641,4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5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委托代理人(网络和现场)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296,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肖四清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十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6,650,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38%;
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59%;弃权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46,6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925%;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52%;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6,650,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38%;
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59%;弃权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46,6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925%;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52%;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6,650,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38%;
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59%;弃权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46,6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925%;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52%;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6,650,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38%;
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59%;弃权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46,6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925%;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52%;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审议本提案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四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 32,603,842 股。

  表决情况:同意 4,046,6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925%;
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52%;弃权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46,6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925%;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52%;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六)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6,650,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38%;
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59%;弃权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46,6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925%;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52%;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2024 年度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提案已经
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审议本提案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四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 32,603,842 股。

  表决情况:同意 4,046,6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925%;
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52%;弃权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46,6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925%;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52%;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6,650,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38%;
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59%;弃权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46,6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925%;反对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52%;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提案
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6,650,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38%;
反对 24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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