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ST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4-013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全面聚焦跨境电商主业、优化投资结构,并进一步提高资产盈利能力,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棵树”或“公司”)计划将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科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科树”)持有的江苏中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新能源”)17%股权(注册资本出资额 3,400 万元)以 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陆一诚先生。本次转让完成后,南京科树将不再持有中交新能源股权。
2、本次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姓名:陆一诚
身份证号码:3202031972********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新江南花园**号**室
2、与本公司关系
陆一诚先生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代商友软件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及全资孙公司北京商友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特
软件系统(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和上海现代商友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陆一诚先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信用状况说明
经查询,陆一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中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NYEHB1Q
法定代表人:国先达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10日
营业期限:2017年05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锡沪西路227号无锡汽车客运站三楼
经营范围:分布式能源的技术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售电服务;电力咨询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电力系统安装服务;通用机械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石油机械、电线电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销售;发电机、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无锡睿客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2%股权,国先达持有31%股权,南京科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7%股权,于正琪持有15%股权,陆一诚持有5%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中交新能源最近一年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统计区间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9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488.74 82,207.06
负债总额 56,273.34 57,778.29
应收款项总额 7,088.84 9,411.09
净资产 20,215.39 24,428.77
项目/统计区间 2022年度 2023年1-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085.32 22,113.73
营业利润 1,833.12 3,916.90
净利润 2,097.36 3,873.30
4、信用状况说明
经查询,中交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转让的中交新能源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中交新能源17%股权(注册资本出资额3,400万元)。
2、股权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款以转让股权对应初始投资成本即出资额3,400万元,加上约17.65%溢价为依据,最终经充分协商后确定为4,000万元。
3、支付方式:协议生效后7日内,受让方应于出让方配合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受理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涉及的全套资料当日向出让方支付约定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4、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经各方签署盖章并经有棵树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后生效。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为跨境电商出口,未来长远的发展战略在于聚焦强化核心业务能力,进一步做强做精跨境电商主业。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投资收益、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公司决定转让中交新能源股权。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对外投资质量,保障公司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受让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有相应履约能力,公司无法收回该等股权转让款项的风险较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交新能源股权。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当期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