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3-031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融”)的催收函,获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已将对公司享有的相关债权进行了转让,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变更情况
1、债务基本情况
(1)因公司未能如期向浦发银行偿还并购贷款本金18,492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等,浦发银行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提起
诉讼,南京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并购贷款逾期暨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2-041)等公告。
(2)浦发银行主张公司剩余流动资金贷款本金 215.16 万元及利息、罚息等
未能足额偿付,并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继续归还剩余借款本息。南京
中院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开庭审理,公司暂未收到相关判决文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
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2022-067)。
(3)因原子公司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发生逾期,浦发银行向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秦淮法院”)提起诉讼。秦淮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公司作为担保人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担保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2021-137)等公告。
(4)因公司在民生银行的并购贷款发生逾期,民生银行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后经南京中院调解,公司与民生银行等达成调解协议。因公司后续未能依据调解协议支付剩余并购贷款本金8,900万元,民生银行向南京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启动司法程序拍卖该并购贷款项下担保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公司房产将被公开拍卖暨并购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2021-155)等公告。
2、进展情况
公司获悉并确认,浦发银行与民生银行已将对公司享有的上述债权(含担保债权)转让给江苏华融,共计债权(含担保债权)本金 31,590.73 万元及相应的欠付利息、罚息、复利等债权的全部权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与债权受让方积极协商,努力推动银行债务问题妥善解决,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