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特制定本认定标准。
第二章 内部控制缺陷分类
第二条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成因或来源,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一)设计缺陷,是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的必需控制,或现存的控制不合理,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
(二)运行缺陷,是指设计合理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但由于运行不当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第三条 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
(二)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
(三)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四条 按照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财务报
告缺陷和非财务报告缺陷。
第三章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五条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的具
体表现形式,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认定 标准。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 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
不利影响;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
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
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缺陷类别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
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大于、等于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2%或收入总额的 3%的错报时
重要缺陷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
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小于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2%或收入
总额的 3%,但大于、等于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或收入
总额的 1.5%的错报时
一般缺陷 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小
于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或收入总额的 1.5%的错报时
说明:上述标准每年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单独或随年度报告一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
响;
2、对于公司重大事项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虽有程序但未有效执行,
导致重大损失;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2、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3、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持续或大量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
缺陷类别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
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大于、等于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2%或收入总额的 3%的错报时
重要缺陷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
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小于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2%或收入
总额的 3%,但大于、等于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或收入
总额的 1.5%的错报时
一般缺陷 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小
于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或收入总额的 1.5%的错报时
第六条 以上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数据。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本认定标准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八条 本认定标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 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认定标准。
第九条 本认定标准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认定标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