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 2020-037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棵树重组中上市公司自愿性的业绩承诺
之补偿方案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自愿性业绩承诺之补偿方案及调整的基本情况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信息”或“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棵树”)99.999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有棵树重组”)事项中,甲方天泽信息、乙方补偿义务人、丙
方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共同签署了《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孙伯荣、陈进与肖四清等关于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依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因天泽信息下属子公司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完成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故由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承担相关补偿义务,具体如下: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应当在当年年报公告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就低于上市公司承诺业绩的差额部分合计 10,020.01 万元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按照各自持有天泽信息的相对持股比例对当年差额部分承担补偿义务,其中:孙伯荣先生现金补偿 7,269.52 万元、陈进先生现金补偿 2,750.49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6 月 26 日召开的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自愿性的业绩承诺之补偿方案调整的议案》,同意大股东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根据现金筹措情况将现金补偿的最长支付期限调整为在原约定期限(2018 年年报公告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的基础上延期 12
个月,并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首期补偿金额,及首期支付比例不低于应
付总额的 30%分期且尽快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对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自愿性的业绩承诺之补偿方案调整的公告》(2019-045)。
二、 实施进展情况
期间,公司已多次通过书面邮件、信息、电话及当面沟通等方式提示两位大
股东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及时履行承诺补偿义务,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自愿性的业绩承诺之补偿方案的实施进展公告》(2019-132)。
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委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已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向两位股东发出律师函,望其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收到相关律师函后十五日内向公司支付首期补偿款。股东表示囿于个人资金流动性压力,计划目前将其拥有的房产挂牌出售,变现后将尽快支付承诺补偿款。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大股东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支付的上述首期补偿款。三、 后续实施计划
两位股东基于对协议履行及所作承诺的重视,已表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出售个人房产、股权转让变现、个人投资项目回款等多种措施尽快筹措资金,以继续履行承诺补偿义务。对此,两位股东对此向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公司始终保持与两位股东积极沟通,督促落实相关承诺事项,后续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承诺补偿支付事宜。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大股东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就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自愿性的业绩承诺之补偿方案的履行问题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形。公司将本着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原则,密切关注相关业绩补偿款的支付进展,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