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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泽信息:关于5%以上的大股东、董事长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3

天泽信息:关于5%以上的大股东、董事长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6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的大股东、董事长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陈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陈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函告》,持本公司股份26,901,4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31%)的股东陈进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0年3月25日-2020年9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725,3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1不超过1.6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陈进先生(以下简称“减持计划人”)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人持有公司股份26,901,425股,占公司总股本(426,169,680股)的6.31%;其中:20,176,069股为限售条件股份(系高管锁定股),6,725,356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6,496,970 股,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为
419,672,710 股。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以及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5月19日期间在二级市场增持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不超过6,725,3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61%;且未超过减持计划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计划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0年3月25日-2020年9月24日)。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细则中第九条所列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细则中第十一条所列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减持计划人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各项承诺,包括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以及在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人正常履行了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背该股东
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减持计划人在按照该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以及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期间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人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督促减持计划人严格遵守上述相关规定及承诺,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陈进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函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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