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 2019-132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自愿性的业绩承诺
之补偿方案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自愿性业绩承诺之补偿方案及调整的基本情况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信息”或“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本次重组”或“有棵 树重组”)事项中,甲方天泽信息、乙方补偿义务人、丙方孙伯 荣先生 、陈进 先生于 2018年 5 月 25 日共同签署了《天泽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孙伯荣、陈进与肖四清等关于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补偿协议》(以 下简称 “《盈 利补偿协议 》”)。依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因天泽信息下属 子公司 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未完成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故由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承担相关补偿义务,具体如下: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应当在当年年 报公告之日 起三十 (30 )个工 作日内以现 金方式就低于上市公司承诺业绩的差额部分合计 10,020.01 万元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按照各自持有天泽信息的相对持股比例 对当年差额 部分承 担补偿义务,其中:孙 伯荣先生现金补偿 7,269. 52 万元、陈进先生现金 补偿 2,750.49 万元 。
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自愿性的业绩承诺之补偿方案调整的议案》,同意大股东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根据现金筹措情况将现金补偿的最长支付期限调整为在原约定期限(2018 年年报公告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的基础上延期 12
个月,并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首期补偿金额,及首期支付比例不低于应
付总额的 30%分期且尽快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对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自愿性的
业绩承诺之补偿方案调整的公告》(2019-045)。
二、 实施进展情况
期间,公司通过书面邮件、信息、电话及当面沟通等多种方式向两位大股东
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提示应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支付首期补偿款,二位股东
也表明其个人一直在努力筹措资金以尽快支付,囿于短期个人资金流动性压力,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二位股东支付的该笔款项。
三、 后续实施计划
两位股东始终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基于对协议履行及所作承诺的重视,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出售个人房产、股权转让变现、个人投资项目回款等多种措施尽快筹措资金,以继续履行承诺补偿义务。对此,两位股东对此向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公司始终保持与两位股东积极沟通,督促落实相关承诺事项,并将限期要求其尽快履行承诺补偿义务。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大股东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就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自愿性的业绩承诺之补偿方案的履行问题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形。公司将本着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原则,密切关注相关业绩补偿款的支付进展,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