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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泽信息: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7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或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泽信息”)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58,479,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4,159,772股(已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总数)的55.77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58,369,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3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参加会议的中小投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九项提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58,369,9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58,369,9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0股,占出席会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58,369,9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58,369,9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孙伯荣对本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合计94,802,601股。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3,567,38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4%;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58,369,9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09,900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58,369,9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9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58,369,9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本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站上的《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总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58,369,9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陈晓敏律师、王雅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