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18-086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不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对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影响事项
(一)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及注销对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影响
1、业绩补偿方案及审批、实施情况
因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江信息”)2017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58.53万元,承诺利润完成率为90.06%,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同时,远江信息2015-2017年度(业绩承诺期)经审计后累积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068.33万元,承诺利润完成率为96.89%。根据公司与各交易对方最终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刘智辉、李前进、安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盟投资”)应承担相应补偿义务。补偿义务人刘智辉、李前进及安盟投资以股份和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补偿方案如下:补偿股份合计1,465,574股应由公司以1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业绩补偿不足一股的部分以现金补偿;同时应返还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
金股利合计171,133.60元。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原股东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补偿及返还现金股利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截至2018年5月22日,公司指定账户已分别收到刘智辉、李前进、安盟投资支付的现金补偿合计171,177.85元(包括:股份补偿不足一股部分的现金业绩补偿款合计44.25元,返还现金股利合计171,133.60元)。2018年7月5日,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合计1,465,574股由公司以1元的总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远江信息部分原股东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补偿及返还现金股利的补偿方案已经充分且实施完毕。
2、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及注销对公司股本的影响
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及注销使得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总股本由292,122,316股减少至290,656,742股。
3、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及注销对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影响
因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合计1,465,574股已完成注销,因此不参与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
(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对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影响
1、回购方案、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计划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作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24元/股),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2018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3月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8年5月4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08,47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90,656,742股)的比例为0.7254%,最高成
交价为17.8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59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3,921,403.05元(含交易费用)。
2、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对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第166条“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第十九条“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等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中的2,108,470股不参与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
因此,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数为288,548,272股。同时公司根据“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共计应派发现金红利5,842,446.32元(含税)。
三、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参与本次权益分配的288,548,272股为基数(公司现有总股本290,656,742股—公司已回购的股份2,108,470股),向参与权益分配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2477元人民币现金;其中,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182229元;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先按每10股派现金0.202477元,待投资者减持股票时,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49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24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四、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16日。
五、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七、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调整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24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区间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3.98元/股。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0号
咨询联系人:高丽丽、杜丹
咨询电话:025-87793753
咨询传真:025-87793753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