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本公司”或“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3300
号文《关于同意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止,公司本次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93,438,233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3,915,061,962.7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3,891,752.98(不含税)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81,170,209.72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93,438,233.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3,787,731,976.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1SZAA501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3,893,986,652.89 元,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承销费后的净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欣旺达公司募集
资金账户合计减少的金额为 2,564,464,594.82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1)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69,705,627.18元;2)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的金额为 2,023,636,276.79 元;3)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为 39,327,309.15 元;4)募集资金账户支出发行费用 10,450,000.00 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欣旺达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3 年度合计减少的金
额为 962,426,988.92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1)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的金额为 917,078,793.87 元;2)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为 14,064,162.50 元;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结余资金转出59,412,357.55 元。
(3)结余情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 367,095,069.15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截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
公司及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原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公司与原保荐人东兴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东兴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公司及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述已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注 1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博 44244001040035846 2,000,000,000.00 注销注4
罗园洲支行
国家开发银行深 44301560045981500000 1,893,986,652.89 注销注4
圳市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深 44301560045991480000 18,870,884.69 活期
圳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 44250100008709999666 注销注4
圳观澜支行
交通银行深圳前 443066223013004635896 50,821,592.01 活期
进支行
平安银行深圳深 15891527820025 3,905,969.60 活期
大支行
浦发银行深圳新 79150078801000001973 注销注4
安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深 805880100073457 78,985,927.99 活期
圳南头支行
中国银行深圳侨 761475320943 注销注5
香支行
中信银行深圳软 8110301012500597920 注销注5
件基地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兰 33050167612700001367 注销注3
溪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579901520610889 注销注3
限公司金华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博 44244001040035853 注销注4
罗园洲支行
平安银行深圳深 15769409230008 注销注4
大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深 805880100073546 注销注4
圳南头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博 44244001040035903 26,713,811.61 活期
罗园洲支行
平安银行深圳深 15534018690055 注销注4
大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深 805880100073519 注销注4
圳南头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兰 33050167612700001365 18,551.67 活期
溪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579901521710505 187,778,331.58 活期
限公司金华分行
合计 3,893,986,652.89 367,095,069.15
注 1: 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承销费后的净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的差异 12,816,443.17 元系尚未支付的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以及股份登记
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注2: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5,339.15 万元。
注 3:鉴于公司用于募投项目“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579901520610889 )及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33050167612700001367)未存放募集资金,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31 日前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注 4:鉴于公司用于募投项目“3C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博 罗 园 洲 支 行 ( 44244001040035853 ) 、 平 安 银 行 深 圳 深 大 支 行
(15769409230008)、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南头支行(805880100073546)、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15534018690055)及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南头支行(805880100073519)与“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博罗园洲支行(44244001040035846)、中国建设银行深圳观澜支行(44250100008709999666)、国家
开 发 银 行 深 圳 市 分 行 ( 44301560045981500000 ) 、 浦 发 银 行 深 圳 新 安 支 行
(79150078801000001973)账户余额为零且后续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前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人。
注 5: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已结项,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 该 项 目 的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中 信 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