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4-01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9 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
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86,221.7256 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9.9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512.5628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9.9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507.5377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1%。
2、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相关股东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在回购期间及未来 6 个月的增减持计划。提议人王威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回购股份方案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已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并经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9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含)。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86,221.7256 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
币 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9.9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512.5628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
币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9.9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507.5377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规定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9.9 元/股
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512.5628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5%。公司将上述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 2,512.5628 万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 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120,475 7.20% 134,120,475 7.3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28,096,781 92.80% 1,702,971,153 92.70%
三、总股本 1,862,217,256 100.00% 1,837,091,628 100.00%
2、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9.9 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 1,507.5377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1%。公司将上述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1,507.5377 万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 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120,475 7.20% 134,120,475 7.2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28,096,781 92.80% 1,713,021,404 92.74%
三、总股本 1,862,217,256 100.00% 1,847,141,879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1)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流动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分别为 7,893,072.15 万元、4,311,807.39 万元、2,284,805.25 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 亿元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以上指标的 0.63%、1.16%和 2.19%,占比较低。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8.91%(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
业公司相比较低。因此,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