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3-13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6 名,所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9,028,4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62,319,056 股的26.796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1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74,945,2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62,319,056 股的 4.0243%。合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3,973,6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62,319,056 股的 30.820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外的其他股东)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7,070,1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2,319,056 股的 4.138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威先生、肖光昱先生、周小雄先生、曾玓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第六届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50,213,794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53,310,308股;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或监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2)选举肖光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57,664,742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60,761,256股;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或监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3)选举周小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78,938,671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82,035,185股;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或监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4)选举曾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79,762,04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82,858,562股;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或监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征兵先生、张建军先生、汤旭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第六届独立董事任期自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征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80,631,095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83,727,609股;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或监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2)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59,041,192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62,137,706股;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或监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3)选举汤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80,860,634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83,957,148股;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或监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袁会琼女士、刘荣波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袁会琼女士担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64,108,354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67,204,868股;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或监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2)选举刘荣波女士担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80,910,644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84,007,158股;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或
监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王茜律师、韩若晗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