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07 深市 欣旺达


首页 公告 欣旺达: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欣旺达: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欣旺达: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3-130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威先生《关于提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威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提议、公司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股份回购提议、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未能使用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86,231.9056 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0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54%;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500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7%。

  2、相关股东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在回购期间及未来 6 个月的
增减持计划。提议人王威先生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自愿承诺未来 6 个月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相关主体未来拟实施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仍需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5)本回购股份方案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6)本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转让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注销未转让股份。

    (二)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
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86,231.9056 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
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000 万股,回购股
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4%;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500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规定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进
 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0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4%。 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增加 1,0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 1,000 万股,预计公司股
 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128,525        7.20%        144,128,525        7.7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28,190,531      92.80%      1,718,190,531      92.26%

三、总股本            1,862,319,056      100%      1,862,319,056      100%

    2、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 500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7%。假设回购股份 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增加 5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 500 万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128,525        7.20%        139,128,525        7.4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28,190,531      92.80%      1,723,190,531      92.53%

三、总股本            1,862,319,056      100%      1,862,319,056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