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2-02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2年2月11日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23.4万股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667万份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2月11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和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248名激励对象授予823.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1,049名激励对象授予1,667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30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披露。
4、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先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 6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0.6 万股,10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期权 2 万份,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总量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3,306 人调整为 3,29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824 万股调整为 823.4 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1,669 万份调整为 1,667 万份,预留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2月11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和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248名激励对象授予823.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1,049名激励对象授予1,667万份股票期权。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和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进行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日和首次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和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以2022年2月11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和
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248名激励对象授予823.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1,049名激励对象授予1,667万份股票期权。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为2022年2月11日,该首次授予日和首次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和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它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同意以2022年2月11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和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248名激励对象授予823.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1,049名激励对象授予1,667万份股票期权。
四、授予相关情况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2年2月11日。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823.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95.9226%,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71,895.7276万股的0.4790%;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667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调整后股票期权授予总量的97.0879%,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1,895.7276万股的0.9698%。
3、授予人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248人;股票期权1,049人。
4、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60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9.1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行权期限和归属/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股票期权的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全部归属/行权或作废失效/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满足归属/行权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行权,归属日/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归属/行权:
a.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b.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c.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d.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批次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