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1-05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1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2021年4月7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方案如下: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1,574,979,0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10,248,532.17元。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2020年12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1年5月27日)已回购注销共计1,179,460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574,979,031万股减至1,573,799,571股。
3、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58,债券简称:欣旺转债,以下简称“可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内,自2020年12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1年5月27日)期间共计转股9,690股,公司总股本因转股由1,573,799,571股增至1,573,809,261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73,809,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520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73,809,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5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46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ª: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1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5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82 王明旺
2 01*****147 王威
3 01*****548 王宇
4 01*****392 王林
5 01*****025 赖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27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21.24元/股调整为21.1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1-059)。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曾玓、黄颖
咨询电话:0755-27352064
传真电话:0755-29517735
八、备查文件
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