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19-080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11月2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欣>2018-1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6月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7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72%,最高成交价10.99元/股,最低成交价10.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310,12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内容。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6月3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921.84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后续将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