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19-06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仍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11月2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之日起12个月(即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11月1日)。公司已于2018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于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4日、2019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历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第四季度是公司全年营收比重最重的一个季度,且公司规模持续扩大,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增多,公司认为将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用于战略产品的研发和核心市场的拓展更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了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春节前资金主要调配用于主营业务,致使回购股份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且自股东大会决议以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定期报告等窗口期无法实施回购,可供实施回购的交易日较少,自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2月25日可供实施回购的交易日仅有54个交易日。公司自2019年2月25日至今,收盘价均超过回购预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鉴于以上客观情况,公司原回购预案未能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