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07 深市 欣旺达


首页 公告 欣旺达: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禹州禹科部分股权的公告

欣旺达: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禹州禹科部分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14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16-137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禹州禹科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2016年3

月25日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禹州禹科5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欣>2016-029),后于2016年4月19日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投资建设禹州禹科50MW光伏电站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16-041)。

欣旺达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欣旺达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能源”)现持有禹州市禹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州禹科”)40%的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告。

     近日,经过双方后续洽谈,欣旺达能源与江苏旭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旭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江苏旭源同意将其持有的禹州禹科50%股权以人民币735万元转让给欣旺达能源,欣旺达能源同意以自有资金收购上述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欣旺达能源将持有禹州禹科90%股权并成为禹州禹科的控股股东,禹州禹科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公司。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上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旭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号:91321311558025346R

   3、住所: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行山路77号

   4、法定代表人:彭燕昌

   5、成立日期:2010年06月29日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风力发电技术、风电厂配套技术、节能监测技术相关的硬件、软件及整机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和销售;软件系统、嵌入式软件的研发、生产、服务和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机电工程设计;机电产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江苏旭源及其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81317326818J(1-1)

    名  称:禹州市禹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禹州市鸿畅镇张庄村

    法定代表人:于涛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伍佰叁拾柒万伍仟圆整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1日

     营业期限:201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电力电量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系统集成、安装、涉及、咨询、运维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江苏旭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欣旺达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禹州市禹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系2014年10月21日在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16537.5万元人民币,注册号为91411081317326818J。其中:甲方占60%的股权,应出资9922.5万元人民币;乙方占40%的股权,应出资6615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支付期限和方式、

    1.1甲方将其持有标的公司50%的股权以人民币735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

愿意受让。

    1.2甲乙双方于2016年11月30日前共同完成股权过户及登记。

    1.3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10个工

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全款。

    第二条  股东权利义务转让

    2.1本协议双方同意,自2016年11月30日开始,标的股权(即过户前甲

方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2.2 本协议双方同意,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标的公司章程的

规定,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3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本次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

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受让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相应的违约方追偿。

    第三条  协议的生效

    3.1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法律定需经有权机关审批后生效的,自

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3.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

他任何第三人。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主要是基于公司拓展新能源战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在能源互联网领域的布局要点以及紧跟国家政策和行业趋势,积极进军光伏电站建设、运营领域的战略发展方向。本次投资涉及的光伏电站的投资及运营,对公司向绿色能源服务商转型、延伸公司新能源产业链、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欣旺达能源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专业从事综合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开发、智能软硬件的研发与销售、储能系统的设计与开发、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业务。本次投资项目的开发将使得欣旺达能源通过产业链整合、引入技术、工程、管理资源,充分利用国家在能源互联网及光伏行业指引政策,结合实际,开创新的发展平台,力争成为在能源互联网尤其是新能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公司,并对未来欣旺达能源战略的实施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禹州禹科50MW光伏项目已成功并网发电,本次投资将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

能力;光伏电站的利用将有效降低碳排放,有助于公司布局碳资产领域;此外,光伏电站配备储能来稳定电网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拥有电站资产将拉动公司储能业务乃至能源互联网相关业务的增长。综上,本次投资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