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专用账户中股份为 2,058,500 股。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581,721,846 股剔除回购股份 2,058,500 股后的 579,663,346 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2、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
=579,663,346 股×2.07 元÷10 股=119,990,312.62 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现有总股本=119,990,312.62 元÷581,721,846 股=0.2062675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062675 元/股。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 579,663,346 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 581,721,84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 2,058,500 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9,990,312.6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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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058,500.00 股后的 579,663,34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63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1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4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4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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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11 张浩
2 01*****418 张浩
3 01*****419 张浩
4 00*****285 祖幼冬
5 01*****421 谢锡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4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 15 号理邦仪器证券事
务部
咨询联系人:祖幼冬、刘思辰
咨询电话:0755 - 2685 1437
传真电话:0755 - 2685 055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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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