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涵盖了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2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雅明女士,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庄琳彬先生,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2022 年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
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