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ST天喻 公告编号:2025-004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8.08 亿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
因股权回购纠纷,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喻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于近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一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赞普”)、被申请人二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原名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支付”)依约支付股权回购款及回购剩余股权。公司已于近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仲裁通知》。
(二)主要事实和理由
根据昌喻投资与亿赞普、鲲鹏支付及相关方签署的鲲鹏支付股权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亿赞普未依约支付股权回购款,亿赞普和鲲鹏支付未依约回购剩余股份,侵害了昌喻投资合法利益。公司系昌喻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为维护公司及昌喻投资的合法权益,随即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
(三)仲裁请求
1.裁决亿赞普向昌喻投资支付回购款中未支付的本息共计 7,384 万元,其中
本金 5,272 万元,利息 2,112 万元(以本金 5,272 万元为基准,按年利率 12%复
利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暂计算至 2024 年 9 月 2 日);
2.裁决亿赞普、鲲鹏支付回购昌喻投资所持有的鲲鹏支付 8.74%股份,并向
昌喻投资支付回购款共计 7.34 亿元,其中本金为 5.24 亿元,利息为 2.10 亿元
(以本金 5.24 亿元基准,按年利率 12%复利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暂计算至 2024年 9 月 2 日);
3.裁决由亿赞普、鲲鹏支付承担本案律师费、仲裁费、保全费以及保险公司保函费等因仲裁、保全而花费的费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自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中披露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
金额至今,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 3,553.91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正在与亿赞普等相关方进行磋商以推动争议解决,维护上市的权益,并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通知》;
2.《仲裁申请书》。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