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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喻信息: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4

天喻信息: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天喻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2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 人,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春雨主持。

    会议议程及决议如下:

    1. 审议《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汪沵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李大明因工作调整于2022 年 12 月9日辞去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职务(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
事辞职的公告》)。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董事会提名汪沵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
意聘任丹明波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2 月 1 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新访递交的书面辞
职报告,张新访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张新访不再担
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聘任丹明波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丹明波不
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2 年4 月27 日至 2024 年 9月 26 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新访持有公司股份 5,419,710 股。张新访曾作出如下
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发行人的股票,也不会促使或者同意发行人回购部分或者全部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新访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 审议《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事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

附件:

                汪沵、丹明波的基本情况

    汪沵,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 年 3 月生,法学、财政学专业,
法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经理、科技金融事业部助理部长,武汉光谷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风控法务部副部长,武汉光谷尚智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光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除在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武汉光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外,汪沵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丹明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 9 月生,电力系统及自动
化专业毕业。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丹明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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