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23-49-06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或“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回
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 1,739.1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45 号)核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或“公司”)于 2011年04月11日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2.50 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87,675.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4,045.37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 83,629.625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南京
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宁信会验字(2011)0033 号验资报告。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3,159.285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61,031.285 万元。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万元)
舒泰神医药产业基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 22,128 22,128
地项目一期工程 “京技管项备字[2009]49 号”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2
关的营运资金
二、公司募集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储存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元)
110909693410116 36,439.88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10909693410909 47,035,510.32
北京方庄支行
110909693410113 4,561.39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1014933689004 5,601.64
北京清华园支行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
630916791 39,459,466.64
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合计 86,541,579.87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已达到预定目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 金承诺投资 募集资 金累计使用金额 节余 募集资金金额
总额
舒泰神医药产业基
地项目一期工程 22,128 20,388.84 1,739.16
合计 22,128 20,388.84 1,739.16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739.1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届时按要求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已达到预期目标,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739.1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已达到预定目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上述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