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 泰 神(北京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二条原为: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423131451。
现修改为: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423131451。
二、《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片剂、硬胶囊剂、散剂、口服溶液剂、
治疗用生物制品(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07 日);医药、生物制
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片剂、硬胶囊剂、散剂、口服溶液剂、
治疗用生物制品(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07 日);医药、生物制
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