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22-60-08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45 号文批准,于 2011 年
4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7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52.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87,675 万元。截至 2011 年 4 月 11 日止,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
费用后的 83,629.625 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开设的 0200059009200006249 账户中。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信会
验字(2011)003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 0200316819100034757 53,629.625 注 1
发区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110061274018010015538 20,000.000 注 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01090978000120109090999 10,000.000 注 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1101400160000015452 注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12007880374202 注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110909693410116 3.635 注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110909693410113 0.484 注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110909693410909 2,764.705 注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11014933689004 0.569 注 9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备注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 699649188 注 10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 604312388 注 11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8039100000001627 注 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630916791 1,091.282 注 13
合 计 83,629.625 3,860.675
注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 2016 年已销户,详见
本报告一、(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专户已于 2013 年销户,详见本报告一、(三)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已于 2013 年销户,详见本报告
一、(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 2016 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一、(三)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4 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一、(三)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 3.635 万元。
注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 0.484 万元。
注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七天通知存款及活期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 2,764.705 万元。
注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 0.569 万元。
注 10: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 2020 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一、(三)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11: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 2020 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一、(三)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12: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 2019 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一、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 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放募集资金人民币 1,091.282 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未赎回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券商收益凭证
未赎回余额列示如下:
受托人名称 金额(万元) 起息日期 期限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22-7-8 146 天
合 计 5,000.00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1 年 5 月 6 日,公司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分别拨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丧失保荐资格,不能继续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公司聘请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2011 年 11 月 1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两个银行分别增设共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现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到期后,公司将陆续把募集资金转存至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在内的以上三个银行专户。2013 年 6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分别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3 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存款到期,公司将这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至 2013年末,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4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2014 年 8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14 年 8 月 20 日,公司注销平安银
行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至 2014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