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22-41-01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6 人;
●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本次归属股份数量为 1,97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41%,授予价格为 6.08 元/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09 月 23 日。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舒泰神”)于
2022 年 0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0 年 09 月 0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09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0 年 09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 2020 年 09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32 名激励对象 800.00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0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1 年 08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08 月 23 日为授予日,授予 79 名激励对象 16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6.0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意见。
(五)2021 年 0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有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不符合激励条件,郑宏先生于 2021 年 07 月 23 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决定作废因上述情况不得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7 万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800 万股调整为 753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六)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程江红、顾汉忠、王红卫、冯宇静 4 名激励对象不
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仍在公司继续任职;激励对象中杨连春先生被聘任为公司
董事,杨连春先生获授 35 万股,占授予总量的 3.6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
(七)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份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并发布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10 月 14 日。
(八)2022 年 0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相应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1 名股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良好”,考核达标,满足 60%归属比例的归属条件,剩余40%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董事会同意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57.12 万股。本次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相应由 112 人调整为 96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53
万股调整为 658 万股,作废 57.12 万股。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1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
对象相应由 79 人调整为 64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0 万股调整为 144 万股,作
废 16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九)2022 年 08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份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并发布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
市日为 2022 年 08 月 30 日。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09 月 18 日,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是否已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归
1 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归
2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属条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指标和研发指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两个条件均符合考核要求,主要情况如
1、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7,150万元; 下:
2、2021年,获得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临床试验 1、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通知书/批件或药品生产批件不少于3项,其中创 伙)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
新生物药不少于2项。 告》(天衡审字(2022)00066号),2021
年 度 , 公 司 取 得 营 业 收 入
584,291,440.90元,不低于47,150万元的
业绩考核要求;
2、根据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2021年
度,公司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批件3
项:
BDB-001注射液用于ANCA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