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21-44-06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08 月 23 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60.00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年 08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为 2021 年 08 月 23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份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量的比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股) 例 的比例
张荣秦 董事、总经理 35.00 3.65% 0.07%
马莉娜 董事、董事会秘 20.00 2.08% 0.04%
书、副总经理
程江红 副总经理 20.00 2.08% 0.04%
王超 副总经理 16.00 1.67% 0.03%
赵继广 副总经理 16.00 1.67% 0.03%
顾汉忠 生产部总监 15.00 1.56% 0.03%
王红卫 质量部总监 15.00 1.56% 0.03%
冯宇静 内审部总监 15.00 1.56% 0.03%
李世诚 财务总监 15.00 1.56% 0.03%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33.00 65.94% 1.33%
(123 人)
预留 160.00 16.67% 0.34%
合计 960.00 100.00% 2.0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0 年度授予,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4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度授予,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1,000万元;
2、2020年,获得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临床试验通知书/批件或药品生产批
件不少于2项,其中创新生物药不少于1项。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7,150万元;
2、2021年,获得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临床试验通知书/批件或药品生产批
件不少于3项,其中创新生物药不少于2项。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4,223万元;
2、2022年,获得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临床试验通知书/批件或药品生产批
件不少于5项,其中创新生物药不少于3项。
注:上述考核目标“营业收入”为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
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②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进行授予,则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7,150万元;
2、2021年,获得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临床试验通知书/批件或药
品生产批件不少于3项,其中创新生物药不少于2项。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4,223万元;
2、2022年,获得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临床试验通知书/批件或药
品生产批件不少于5项,其中创新生物药不少于3项。
注:上述考核目标“营业收入”为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