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21-23-01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已分别于 2021 年 04 月 20 日和 2021
年 04 月 22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05 月 13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3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05 月 13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36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0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05 月 13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
259,052,4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58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225,577,7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3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 33,474,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75%。中小投资者 2 人,代表股份 476,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5%。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志文先生主持,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9,052,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9,052,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9,052,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
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9,052,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9,052,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9,052,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4,900,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周志文先生为利益相关方,其担任董事长的关联股东熠昭(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上述议案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9,052,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8,577,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7%;反对票 474,7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3%;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4%;反对 474,7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8,577,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7%;反对票 474,7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3%;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4%;反对 474,7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审议通过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9,052,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该议案经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