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20-23-05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或券商收益凭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或“公司”)于 2020
年 0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45 号)核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或“公司”)于 2011年04月11日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2.50 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87675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4045.37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 83629.625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宁信会验字(2011)0033 号验资报告。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3159.285 万元,超募资金额为61031.285 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计划使用资金 22,128 万
元,截至 2019 年 03 月 31 日,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为 20,388.84 万元。(该
项目已于 2013 年投入使用,该项目部分工程尾款尚未支付,小量工程尚需持续维护。)
2、2012 年 03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000.00 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事项已经于当年完成。)
3、2012 年 03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 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于当年完成。)
4、2012 年 09 月 0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500.00 万元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2012 年 11 月,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2012
年 09 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 2,000.00 万元首期股权收购款。(截至 2014 年
底“注射用凝血因子 X 激活剂”项目尚未取得二期临床批文,根据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价款调整为 1,000.00 万元,公司将无需再向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方支付取得二期临床所有批文的股权转让款项 2,500.00 万元;同时,北
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应退还 1,000.00 万元保证金。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06
月、2017 年 10 月、2017 年 12 月、2018 年 01 月收到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
司退还的保证金合计 1,000.00 万元。)
5、2015 年 0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增资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对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德丰瑞 60%的股权。(2015 年 09 月,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截至 2020 年 0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
金支付 2,630.00 万元增资款。)
6、2016 年 06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以苏肽生计)和固体制剂(以舒泰清计)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购置生产车间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设备和生
产设备 67 台(套)。2019 年 03 月 0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决定终止冻干粉针剂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调整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的投
资总额和实施进度,投资总额由 4,500.000 万元调整为 2,8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0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2,277.943 万元。)
7、2017 年 06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15,000.00 万元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截至 2020 年 0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4,682.376 万元。)
8、2017 年 08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7,000.00 万元,收购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丰瑞”)原股东刘睿、郭欣和张志华分别持有的 18%、18%和 4%,共计 40%的德丰瑞股权。(2017 年 09 月,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相应工商变
更登记。截至 2020 年 0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 5,800.000 万元收购
款。)
9、2018 年 02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在四川省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建
设医药产业基地项目。(截至 2020 年 0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
5,000.000 万元投资款)
10、2018 年 06 月 0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的议案》,同意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 万美元对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进行增
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舒泰神持有美国子公司100%股权,总投资额增加至1,000.00
万美元。(2018 年 09 月,公司以超募资金支付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增资款 500 万美元,按照增资时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 3,443.900 万元。)
三、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择机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4、使用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5、决策程序
该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
7、公司承诺
本次投资的产品不用于质押;如果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涉及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保证本金安全,且公司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产品的具体购买事项,跟踪投资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为现金管理的监督部门。内审部对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核、监督和审计。内审部负责审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事项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
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滚动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择机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择机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