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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泰神: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0


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19-23-01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03月03日公司总股本47670.504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6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1,462.53万元。由于公司实施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因此,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470,946,4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6807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66000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660000元/股=314,625,292.38元÷476,705,044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60000元/股。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获2019年03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9年0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470,946,4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6807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01263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361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6807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201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16年度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9年05月16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19年05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0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0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01        08*****930            熠昭(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02        06*****594            熠昭(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03        08*****548                  香塘集团有限公司

  04        08*****401          拉萨开发区香塘同轩科技有限公司

  05        00*****846                      周志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05月08日至登记日:2019年05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36号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马莉娜。

  咨询电话:010-67875255。

  传真电话:010-67875255。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