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舒泰神 证券代码:300204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
特别提示
1、舒泰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方案。
2、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股票增值权工具,以舒泰神为虚拟标的股票,在满足业绩考核标准的前提下,由舒泰神以现金方式支付行权价格与兑付价格之间的差额,该差额即为激励额度。
3、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为公司外籍员工,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合计1人。
4、激励额度的测算:激励对象的激励额度确定比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方法,测算出其激励额度。
5、股票增值权授予期规定价格的确定:股票增值权授予期规定价格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同一价格。依据《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31.96元/股的50%确定,为每股15.98元。
6、资金来源:对于股票增值权,由舒泰神直接兑付激励额度。
7、股份来源: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到实际股份,以舒泰神股票作为虚拟股票标的。
8、考核:依据《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有关考核的规定进行。
9、本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生效。
目 录
一、激励模式......4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4
三、激励额度的测算......4
四、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期限......5
五、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5
六、资金来源......5
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5八、股票增值权授予期规定价格的确定方法........................................6
九、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7
十、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8
十一、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10
十二、附则......11
为配合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舒泰神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本计划主要针对受政策限制无法纳入《舒泰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员工。
本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生效。
一、激励模式
本激励计划将根据公司董事会任期进行授予,具体授予时间结合"舒泰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时间确定。
本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股票增值权是一种虚拟的股票,是公司给予计划参与人的一种权利,不实际买卖股票,仅通过模拟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的方式,在规定时段内,获得由公司支付的行权日市场价格与授予期规定价格之间的差额。
它的实质就是股票的现金结算,比照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获得的收益,由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所采用的股票增值权工具是以舒泰神为虚拟标的股票,由舒泰神以现金方式支付行权日市场价格与授予期规定价格之间的差额。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为:受政策限制无法纳入《舒泰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员工,即公司外籍员工,合计1人。
三、激励额度的测算
激励对象的激励额度确定比照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方法,测算出其激励额度。
本次计划总计授予__2__万份股票增值权。
序号 姓名 职级 股票增值权的数量(万份)
1 车桂香 业务核心骨干 2
四、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期限
本期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行权等待期为一年,自股票增值权授权日起至该日的第一个周年日止。等待期满后的3年为行权期,其中第一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50%,第二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30%,第三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20%。实际行权情况应依据等待期和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和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安排分批行权。
五、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由于股票增值权计划不涉及到实际股票,以舒泰神股票作为虚拟股票标的。
六、资金来源
对于股票增值权,由舒泰神直接兑付行权日舒泰神市场价格与授予期规定价格的差额。
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
(一)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增值权授权日起4年。每份股票增值权自授权日起4年内有效。
(二)授权日
授权日在本计划报舒泰神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权日与《舒泰神(北京)生物主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同日。授权日应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届时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等相关程序。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等待期
指股票增值权授予后至股票增值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期限,本计划等待期为1年。
(四)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票增值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日为同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增值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不得行权。
八、股票增值权授予期规定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本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期规定价格
本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期规定价格为15.98元/股,此价格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同一价格。
(二)本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期规定价格的确定方法
股票增值权授予期规定价格依据《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确定。
九、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一)股票增值权的获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增值权:
1、舒泰神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增值权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2、行权安排: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增值权授权日起4年。本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本次授予增值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累计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增值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行权期 50%
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行权期 30%
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行权期 20%
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每年实际生效的增值权份额将根据公司当年财务业绩考核结果做相应调整。本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
该部分增值权由公司注销。
3、行权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由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产生的增值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除此之外,股票增值权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