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14-09-05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04月20日,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
泰神”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舒泰神(北
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和《关于终止
实施〈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股票期权数量及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2.56万份,所
涉激励对象73人(上述数据为经过调整后数据;因2013年业绩(经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低于预留股票期权等待期考核指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
决议预留股票期权全部注销)。
4、行权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0.07元/份,预留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30.87元/份。
5、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在满足行权条件时,激励对象
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1
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次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在满足行权条件时,激励对象在未来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预留股票期权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行权期
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30%
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期 40%
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6、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预留股
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第三个和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一致:
(1)满足“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
①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C、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
②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A、最近3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B、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C、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2)业绩考核指标:本计划在2012年-201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
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 1、2012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2012年公司净利润较2011年增长不低于50%
第二个行权期 1、2013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
2、2013年公司净利润较2011年增长不低于110%
第三个行权期 1、2014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
2、2014年公司净利润较2011年增长不低于173%
第四个行权期 1、2015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
2、2015年公司净利润较2011年增长不低于255%
注:①“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