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Staidson (Beijing) Biopharmaceuticals Co., Ltd.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 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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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
“舒泰神”)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创业板指
定 的 五 家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
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昭衍(北京)药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衍药物”)、
实际控制人周志文、股东香塘集团有限公司、冯宇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洪山、蒋立新和徐向青承诺:自
2009 年 8 月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票;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转让的前述股份将不超过其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前述股份总额的 50%。
实际控制人周志文和冯宇霞、股东冯宇静,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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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理人员的股东张洪山、蒋立新和徐向青承诺: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 2009 年 8 月增资完成工商登记日后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
转让的前述股份将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前述股份总额的 50%。
实际控制人周志文、冯宇霞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昭衍药物股权,也不要求昭衍药
物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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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
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核准部门、批文及其主要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45号)核准,
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
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其中:网下配售330万股,网上发行1,340万股,于2011
年4月6日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52.5元/股。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 11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舒泰神”,股票代码“300204”,
其中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34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4月15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五 家 指 定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告书
中因上述文件中已披露而未重复披露的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网站的相关内
容。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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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1年4月15日
(三)股票简称:舒泰神
(四)股票代码:300204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67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67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周志文、控股股东昭衍药物、股东香塘集团有限公司、冯宇
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洪山、蒋立新和徐向青承
诺:自2009年8月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票;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前述股份将不超过
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前述股份总额的50%。
实际控制人周志文和冯宇霞、股东冯宇静,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股东张洪山、蒋立新和徐向青承诺: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3、其他股东承诺:自2009年8月增资完成工商登记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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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前
述股份将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前述股份总额的50%。
4、实际控制人周志文、冯宇霞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昭衍(北京)药物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也不要求昭衍(北京)药物科技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的330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
定3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34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
昭衍(北京)药物科技
2,511 37.65 2014 年 4 月 15 日
有限公司
香塘集团有限公司 2,139 32.07 201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