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
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
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
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 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 UATA I SECURITIES C O . , LT D.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
U
T
S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1,670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6,67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4 月 6 日 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
易所
发行价格 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1、股东周志文、昭衍药物、香塘集团、冯宇静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洪山、蒋立新、
徐向青和李涛承诺:自 2009 年 8 月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后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
股份流通限制
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转让的前述股份将不超过
及股东对所持
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前述股份总额的 50%。
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
周志文和冯宇霞、冯宇静,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股东张洪山、蒋立新、徐向青和李涛承诺:在其担任发
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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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股东承诺:自 2009 年 8 月增资完成工商登记日后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
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转让的前述股份将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前述股份总额的 50%。
4、实际控制人周志文、冯宇霞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昭衍(北京)药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也不要求昭衍(北京)
药物科技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3
商)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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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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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
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股东周志文、昭衍药物、香塘集团、冯宇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洪山、蒋立新、徐向青和李
涛承诺:自 2009 年 8 月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转让的前述股份
将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前述股份总额的 50%。
周志文和冯宇霞、冯宇静,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
洪山、蒋立新、徐向青和李涛承诺: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其他股东承诺:自 2009 年 8 月增资完成工商登记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转
让的前述股份将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前述股份总额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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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际控制人周志文、冯宇霞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昭衍(北京)药物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也不要求昭衍(北京)药物科技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二、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2,232,837.20元。
三、2010年9月收购三诺佳邑事项
2010 年 9 月,发行人收购了三诺佳邑全部股权。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收购以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三
诺佳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12,809,593.20 元为价格,价款已支付,工商变更已完
成。
三诺佳邑成立于 2002 年 5 月,设立以来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周志文和冯宇霞,
主要从事基因治疗药物的研究开发活动,报告期内未有产品销售。收购三诺佳邑
对发行人的影响主要为:(1)三诺佳邑与发行人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彻底消除,
有效保障了发行人和股东利益;(2)增强发行人研发实力、拓广业务范围。
四、主导产品“苏肽生”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开国税函[2006]124 号批复,发行人销售的主导产品苏肽生按简易办法
依照 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采用简易征收方式,进项税额进入原材料成本,进而影响报告期各期营业成
本。2008 年至 2010 年,苏肽生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分别为 1,265,075.98 元、
2,141,563.99 元和 3,819,979.74 元。如果忽略存货周转造成主营业务成本与生
产成本结构上的差异,则报告期内进项税额计入原材料成本对营业成本的影响分
别为 183,814.46 元、311,167.42 元及 555,039.79 元,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
较小。
简易征收 6%的征收率和普通征收 17%的税率相比,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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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无影响,但相应减少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五、风险因素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
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1、公司主导产品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产品“苏肽生”占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
比重较高,2010年、2009年度和2008年度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45%、83.56%和83.20%;毛利分别为10,176万元、6,625万元和3,661万元,占
公司同期毛利的比例分别为89.35%、88.45%和91.15%。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