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抵押融资情况概述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光科技”)分别
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2019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的位于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 459 号的房屋所有权112864.01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40390.00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6)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0173197 号)作为抵押标的,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6,5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抵押期限自抵押资产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
续之日起至本次贷款偿还完毕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2019
年 5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以上述抵押标的,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 1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抵押期限自抵押资产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至本次贷款偿还完毕止。截止目前,前述抵押融资余额为人民币28,500 万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62,238.28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19.28%。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贷款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批决策程序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该抵押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